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102年度推動傳統藝術教育
藝術舞蹈社暑期集訓暨「藝術舞蹈」夏令營活動實施計畫
一、依 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展傳統藝術教育實施計畫辦理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四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
五、參加對象:本校藝術舞蹈社同學優先(罹患心臟病、癲癇症或其他不適戶外活動之疾病者請勿報名),若有剩餘名額則開放本校及本市國中其他同學報名。
六、參加人數: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20人。
七、舉辦日期:102年8月26日至8月28日(星期一至星期三)
八、活動費用:免費。
九、活動地點:本校活動中心B1及舞臺。
十、活動內容: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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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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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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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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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26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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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~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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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業式,暖身、基本功練習、民俗舞基礎動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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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:
李岱瑾師
上課地點:
活動中心B1
及2F舞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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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27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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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~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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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身、基本功練習、民俗舞道具使用(舞棍、舞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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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28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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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~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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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身、基本功練習、舞棍、舞旗融入舞蹈動作,課程驗收與結業典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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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報名:
1. 時間:即日起至7月5日(星期五)截止。
2. 方式:請簽妥家長同意書及報名表交至訓導處訓育組,按報名先後順序錄取。
3. 聯絡人:訓育組長何孔玥或幹事劉素貞小姐
4. 電話:02-27557131轉112、157;傳真:02-27541459
5. 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
十二、經費:
由教育局102年補助推動傳統藝術教育經費下支應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:
1. 民國102年8月26日(星期一)上午9:00著運動服裝至本校活動中心B1桌球室報到。
2. 活動前半小時請勿進食,以免影響活動;請學員自行斟酌早餐、午餐時間。
3. 每日準時參加,活動結束即返家,並注意安全。
4. 攜帶物品力求簡便,健保卡、紙筆、雨具、個人藥品、現金(50元以內)
5. 活動期間第一天請著學校運動服,其他天服裝由負責老師規定。
6. 參加學生請假不逾總時數五分之一,並通過成果驗收者,敘嘉獎1次以資鼓勵。
十四、本計劃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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