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100學年度推動品德教育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
一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國教字第09933095900號函、教育部頒「品德教育促進方案」辦理。
二、本校100學年度訓導工作重點、訓導處行事曆辦理。
貳、目的
一、 加強學生落實品德價值、實踐有品生活、達成自律自愛的人格,健全身心發展。
二、 塑造學生具備積極、樂觀、奮發、向上的學習態度與生活習慣。
三、 喚起家長對教師的尊重,促使教師對已身責任的重視。
四、 結合學校、家庭與社會,強化社會教育的功能,提昇全民的道德文化素養,共同創造祥和社會。
參、實施原則
一、 品格教育推動,在學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之上,融合學校正式課程、非正式課程,及校園文化之中,並結合家長、與社區資源共同參與。
二、 品格教育之推動,以激發意願與鼓勵分享為主,鼓勵親師成為推動品格教育的掌舵者,齊力合作激發學生的品格核心價值。
三、 重新檢討、訂定品德教育核心價值,並落實於生活教育中。
肆、組織分工
成立品德教育推動小組,設委員11人,校長為主任委員、教務主任、訓導主任、總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學生代表1人、家長會代表1人、教師會代表1人、各年級級導師共3人,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推動小組。該小組負有擬定、宣導、評鑑、審核與品質掌控之責。每學期至少集會一次,平時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或小組會議。
伍、實施策略
項目 | 主題 | 具體內容 | 執行單位 | 備註 |
1 | 實踐品德教育核心價值及班規 | 1. 重新檢討本校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與具體施行準則。 2、各班透過民主程序共同訂定班規,老師於導師時間加強宣導,達到雙管齊下之功效。 | 訓導處 教務處 各班導師 | |
2 | 品德教育融入各科教學 | 1. 配合節令、時事及適當主題隨機融入教學。 2. 透過課堂討論,融入教學。 | 教務處 各領域教師 | |
3 | 定期及不定期對全校師生實施品德教育宣導 | 1. 透過朝會、集會以及聘請專家學者及社會賢達人士蒞校演講,使學生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識並認識個人與家庭、社會、國家以至全世界的關係。 2. 利用班會討論,訓練學生有獨立思考能力。 | 各處室 全校教師 | |
4 | 實施讀好書活動 | 1. 利用家長讀書會或父母成長班時間實施共讀,並進行討論、發表心得、交換意見。 2. 善用書庫及圖書室資源,請導師利用課餘時間,鼓勵班級學生讀好書,讓學生於優良的環境中收到潛移默化之效。 3. 配合閱讀達人系列活動,鼓勵學生廣泛閱讀充實品德智能。 | 輔導室 教務處 家長會 | |
5 | 訂定榮譽卡制度及輔導管教學生辦法 | 1. 實施榮譽卡制度,並繼續辦理大安小將集點認證競賽,鼓勵學生樂於實踐、內化於生活。 2. 制定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,可供教師管教之依歸。 | 訓導處 輔導處 | |
6 | 輔導及多元文化教育活動 | 1. 針對行為偏差學生開設多元化課程建立其正確價值。 2. 實施個案認輔、個別諮商、小團體輔導、班級輔導達到事件預防的效果。 3. 轉復學生及弱勢學生輔導,協助適應環境。 4. 配合特教宣導辦理體驗課程及活動,培養其關懷且愛心的態度。 | 訓導處 輔導室 各班導師 | |
7 | 日常生活 教育 | 1. 隨時檢視學生服儀,以端正儀容。 2. 組織糾察隊,於早自習、午休時間巡視秩序,協助生活輔導。 3. 組織環保志工隊,檢查各班環境打掃區域。 4. 實施班級公物維護競賽,培養學生愛惜公物,珍惜資源的觀念。 5. 鼓勵學生擔任志工,體驗服務學習、學習服務。 | 訓導處 總務處 | |
8 | 法治與生活教育 | 1. 每學期舉行法治教育宣導週、友善校園宣導周,並聘請法律專業人員蒞校演講。 2. 辦理各項海報繪製、標語製作、作文、朗讀等競賽。 3. 舉行法治教育相聲戲劇表演、學藝競賽,鼓勵各班參加。 4. 利用電子螢幕宣導法律常識,大安網站上宣導法治教育。 5. 辦理大安藝術季系列活動、駐校藝術家活動以充實人文藝術校園氛圍、陶冶身心。 6. 結合社會資源,辦理師生品格研習或營隊活動。 7. 積極納入興新議題,鼓勵學生獨立批判思考、辯證,養成追求真理的態度與習慣。 | 訓導處 總務處 家長會 | |
9 | 經驗分享 | 1. 利用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及導師會報做經驗分享及個案研討。 2. 鼓勵全校同仁積極推動品德教育,成為合作的好伙伴。 3. 公布品德教育相關研習或成長營,鼓勵教師踴躍參加。 | 教務處 訓導處 總務處 輔導室 家長會 教師會 | |
10 | 實施成效 評量 | 1. 成效評鑑融入現有之相關評鑑機制,全面落實品德教育的實施。 2. 每年定期檢討、評估與修正,平時得多徵詢相關意見與建議。 | 教務處 訓導處 總務處 輔導室 | |
陸、經費
經費來源以本校各處室編列年度預算及專案補助支應為原則,或專案提出申請。
柒、獎勵方式
一、相關主題獎勵,於公開集會中進行表揚。
二、為鼓勵學生優良表現,依學生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實施要點,給與獎品、獎狀,以玆鼓勵。
捌、本計畫陳 校長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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